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绥化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立法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正式立法项目(3部)。
1.绥化市物业管理条例(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2.绥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3.绥化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二)立法调研项目(1部)。绥化市城市供热条例(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以上项目,起草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时报送立法草案送审稿。及时邀请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及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推动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落实。
二、相关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学习、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有关要求,对起草、审查中涉及的重大立法项目、重大问题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依规履行向市委请示报告程序,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始终坚持立法为民。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履行审查程序,不断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扩大社会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征求、听取相关各方意见,使立法广泛凝聚各方智慧。
(四)严格依法立法。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保证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市司法局要强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衔接等方面合法性审查,确保立法体现宪法精神,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