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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12 1.9w 阅读 34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可参照《工作方案》提出本地“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内容(要体现区域特点)。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认真研究本领域“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提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

各地、各部门务于6月30日前将有关内容形成文字材料报至市发改委(主楼32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各地材料需经本地政府常务领导审阅同意,各部门材料需经分管副市长审阅签字。联系人:孙显峰,联系电话:8397959、15645562749,邮箱:shsfgwdb@163.com。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9〕36号)和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推动“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开创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五年规划,是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振兴发展基础的五年规划。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重聚产业发展新动能、重构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提升改革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使“十四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开启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重大问题和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和部门职能分工,深入研究分析发展现状和关键制约因素、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十四五”时期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编制规划纲要草案。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组织编制《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

(三)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建立全市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重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后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起草,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编制的市级各类规划,由各部门组织编制起草、组织实施,报市发改委备案。市级专项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避免仅从部门工作角度出台规划,特别要避免在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编制规划。属于部门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四)编制县(市、区)级发展规划。由各地负责组织编制。规划编制要符合《纲要》总体要求,与市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相衔接,突出地方特色和发展实际。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研究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地各部门开展本地、本领域“十四五”发展思路和重大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纲要》框架研究阶段(2020年7月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形成前)。组织各地、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完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形成《纲要》基本框架。

(三)《纲要》起草阶段(自市委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至2021年上半年)。组织起草《纲要》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就《纲要》草案与省和相邻城市各类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开展各地“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纲要》衔接;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完成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起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解放思想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各地、各部门要把解放思想作为开启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的“金钥匙”,组建工作专班,集中精力学思想、学精神、学讲话、学政策、学经验,深入精准扎实开展调研,充分发挥好专家、外脑、智库作用,突出区域特色,破解发展桎梏,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市情实际的发展方向和路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关,充分考虑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财政、信息数据等资源要素支撑条件,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谋划各项工作,确保提出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向上争取工作。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需要国家和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做好对上争取和衔接,力争纳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规划。

(三)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坚持开门编规划,发挥好各领域研究机构、智库的辅助支撑作用,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广泛征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民主化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努力编制出一份符合时代要求,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高质量规划。

(四)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强化全市《纲要》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加强各类规划统筹衔接,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与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市政府各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要与全市《纲要》进行衔接。

(五)强化政策协同。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年度计划要将“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金融要素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积极支持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以及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于“十四五”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统筹协调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各部门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骨干力量,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组建“十四五”规划专家团队。邀请国内多领域专家、企业代表等共同组成“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基本思路、《纲要》框架及草案进行咨询论证。各专项规划也可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论证规划内容。

(三)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编制规划的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绥化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分工

3.绥化市“十四五”时期拟实施重点项目表

附件1

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董文琴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宋家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顶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刚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英杰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险峰市体育局副局长

田洪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

吕洪军市金融服务局副局长

朱广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朱学权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景辉市文旅局副局长

孙士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冬明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志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李乃军市粮食局副局长

杨辉振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佟巨峰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沙海鹏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宋国柏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立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张艳萍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梅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张博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昕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小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郑显祥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连波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姜立志市工信局副局长

徐志远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徐连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建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峰市医保局副局长

曹鹏市经合局四级调研员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王顶兼任,副主任由王刚兼任。

附件2

绥化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经济指标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发展思路研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绥化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优势和潜力。

(三)当前绥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发展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

(五)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源消耗等指标的2025年目标测算。

(六)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各区块的差异化发展定位、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

(七)“十四五”时期能源综合利用总体思路和对策。

(八)“十四五”时期新能源产业布局和发展思路研究。

(九)“十四五”时期推动绥化市要素市场化配置重点任务。

(十)“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研究谋划。

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全市素质教育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

(三)“十四五”时期推进教育公平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五)“十四五”时期民办教育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六)“十四五”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重点举措。

(七)“十四五”时期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建设重点举措。

(八)“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领域重点项目研究谋划。

三、市科技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科技事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科技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科技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农业高新区建设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和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学研融合、强化科技要素支撑等方面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

(五)“十四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科技贡献率等科技指标的2025年目标测算。

(六)“十四五”时期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研究谋划。

四、市工信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任务及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工业产业布局和产业集群建设思路、任务及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工业产业链及供应链体系建设思路、任务及目标。

(五)“十四五”时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任务及目标。

(六)“十四五”时期绥化市5G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和信息化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思路、任务及目标。

(七)“十四五”时期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等主要指标测算。

(八)“十四五”时期全市重点工业项目、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研究谋划。

五、市公安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期间全市治安总体状况。

(二)“十四五”时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依法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创新举措。

六、市民政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领域现状、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领域工作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思路和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落实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制度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思路和举措。

(五)“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六)“十四五”时期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思路和举措。

(七)“十四五”时期绥化市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八)“十四五”时期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等领域项目研究谋划。

七、市司法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和目标。

(五)“十四五”时期司法系统重点项目研究谋划。

八、市财政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及国企国资管理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收支现状、问题和“十四五”时期财政收支初步计划安排。

(二)“十四五”时期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设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民生八项支出等财务指标到2025年目标测算。

九、市人社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现状、问题和“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工作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十四五”时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及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公共就业服务及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举措和目标。

(五)“十四五”时期保障应届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工作举措。

(六)“十四五”时期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七)“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向和工作任务。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就业人口等指标到2025年目标测算。

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和国土空间利用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自然资源现状、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思路。

(二)“十四五”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及国土空间管制思路研究。

(三)“十四五”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和任务。

(四)“十四五”造林目标及任务。

(五)“十四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相关项目研究谋划。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举措。

(五)“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思路和重点任务。

(六)“十四五”时期强化排污者生态环境责任的重点举措。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2025年目标测算。

(八)“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研究谋划。

十二、市住建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住房保障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城乡建设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供水、供热、供气、农村垃圾处理等工作思路和布局。

(五)“十四五”时期绥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水、热、气相关项目及其他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研究谋划。

十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交通运输网络布局。

(三)“十四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研究谋划。

十四、市水务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行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水利行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水利行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水资源利用总体思路。

(三)“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推进水资源节约主要举措。

(四)单位GDP用水量等指标到2025年目标测算。

(五)“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研究谋划。

十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农林牧渔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农林牧渔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农业农村改革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

(三)“十三五”时期绥化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四)“十四五”时期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五)“十四五”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等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

(六)“十四五”时期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思路及举措。

(七)“十四五”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及举措。

(八)“十四五”时期乡村治理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九)“十四五”时期高素质“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思路及重点工作。

(十)“十四五”时期绥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十一)“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产业项目研究谋划。

十六、市商务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商贸领域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商贸领域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促进消费升级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十四五”时期加大产品销售力度、推进贸易便利化思路和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思路和举措。

(五)“十四五”时期扩大利用外资工作思路和举措。

(六)“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发展思路和举措。

(七)“十四五”时期产业园区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等指标到2025年目标测算。

(九)“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商贸流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项目研究谋划。

十七、市文旅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文化事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文化事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三)“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旅游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旅游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四)“十三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思路和工作任务。

(五)“十三五”时期文物保护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文物保护发展思路和工作任务。

(六)“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文化娱乐设施及旅游项目研究谋划。

十八、市卫健委。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和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思路和举措。

(五)“十四五”时期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思路和举措。

(六)“十四五”时期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任务。

(七)“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研究谋划。

十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市场监管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市场监管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方面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三)“十四五”时期落实反垄断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思路和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思路和举措。(五)“十四五”时期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思路和举措。

(六)“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项目研究谋划。

二十、市统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主要经济指标的测算。

二十一、市金融服务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金融行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金融行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金融行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举措。

(四)“十四五”时期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工作思路和任务。

(五)“十四五”时期保险业发展思路和任务。

(六)“十四五”时期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思路和任务。

二十二、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营商环境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和目标。

二十三、市医保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医疗保障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医疗保障工作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方面的举措。

二十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市政管理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建设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城区公园绿化布局设计。

(三)“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谋划建设。

二十五、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协助各部门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二十六、市扶贫办。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扶贫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扶贫工作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扶贫工作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思路和举措。

二十七、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应急管理现状、工作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应急工作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硬件标准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硬件标准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应急需要的重点项目研究谋划。

二十八、市体育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绥化市体育事业发展现状、成效、问题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体育事业发展目标、方向、路径。

(二)“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绥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四)“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体育设施项目研究谋划。

二十九、市粮食局。负责“十四五”时期全市粮食工作思路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十四五”时期绥化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举措。

(二)“十四五”时期绥化市粮食储运项目研究谋划。

三十、市经合局。负责总结“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及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签约项目和意向企业等情况。

附件3

绥化市“十四五”时期拟实施重点项目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领域

建设内容

预期成效

建设地点

总投资

(万元)

实施年度

是否纳入

省级规划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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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领域分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社会民生项目,预期成效填写项目在经济、社会、生态领域能够取得的效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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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