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承诺制的通知

2022/10/25 8.1k 阅读 541 点赞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的广泛应用,巩固和扩大市场主体“联办、联变、联注”工作成果,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绥化市食品小经营核准办法》以及市局印发的《绥化市市场监管领域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动办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施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注销承诺制(以下统称:食品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市场主体资格和食品许可证联动注销,无法提供食品许可证原件的;

2、市场主体资格存续,申请食品许可证注销,无法提供食品许可证原件的;

3、市场主体资格丧失,申请食品许可证注销,无法提供食品许可证原件的。

二、方法步骤

1、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联动注销的,须按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食品许可证注销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填写《证照联动办理申请表》,由受理机关依法联动办理。

2、申请人申请食品许可证注销的,需按规定提交注销申请书、承诺书和与注销许可证有关的其它材料,由受理机关依法办理。

三、工作要求

食品许可证注销承诺制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注销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对无法提供食品许可证原件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件原件遗失公告等相关材料,全力保障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1、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具体办理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注销承诺制办理工作。

2、要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作用,做好注销承诺制广泛宣传工作,使注销承诺制改革成果广泛惠民。

3、要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各县(市、区)局要在证照联动办理时,统筹好注册登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等相关业务科室(股、所),在落实好各项工作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办理、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注销承诺制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开展。

    4、要落实责任,保证时效。各县(市、区)局要对申请信用注销承诺制的事项做到立即受理,即办即结。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承诺制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