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黑市监联〔2022〕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注销便利化是落实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人员培训,宣传引导力度。各部门要加大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措施,深刻领会精神,增强服务企业能力。要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企业注销便利化政策进行全面精准解读,营造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优化登记服务,提升退出效率。设立“企业注销专区”配齐配强帮办人员,提供精准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对企业注销的各种问题,指导企业通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系统办理注销业务,方便群众办事,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黑市监联〔2022〕19号)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2022年7月11日